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卢宏朝、袁小娟、卢兵因保管不善,将西峡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10861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卢宏朝、袁小娟、卢兵
2020年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