划拨补办出让


材料目录:
1.不动产登记申请表(填表台领取,单位盖章,申请人受理窗口按手印)
2.申请人身份证(原件)
3.房产证或不动产证(原件)
4.土地证或分割证(原件,不动产证不用提供)
5.交易确认单(房管局出具)
6.土地现势性证明(凭土地证、分割证在不动产查询窗口查询获得) 
7.出让金及契税票据(原件)
8.平面图(房管局出具)
9.问询笔录(不动产登记局出具)
10.土地基准地价参考表(不动产登记局出具)
11.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所有权存根(泰山路房管局查询出具)
12.法律、法规以及《实施细则》规定的其他材料
办事流程:准备相关材料,到行政服务大厅三楼房管局办理业务,拿到交易确认单后到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排号受理。
收费标准:住宅 80元/件   非住宅550元/件
收费依据:《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规【2016】2559号)
办理期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:法定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注意事项:如果是经济适用房需要先去泰山路房管局一楼查档,补交出让金,然后去行政服务大厅三楼走换证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