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102300001
发布时间:2025-10-23
公示期间,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(李均亭)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
李均亭因保管不善,将西国用(2003)第15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李均亭
2025年10月23日



